父母的权利和义务

一旦有子女降生,则必须立即在户籍登记处做出生登记。已婚伴侣双方将自动获得抚养权,未婚伴侣双方则须自行申请。

出生登记

子女出生必须在户籍登记处登记。请注意:应由哪个户籍登记处负责,取决于子女的出生地,而非父母所居住的市镇。如果孩子是在医院出生,院方通常会将文件转给负责的户籍登记处;如果孩子并非在医院出生(而是例如在家中),则必须在 3 日之内自行登记。负责的户籍登记处将告知需要哪些文件。在瑞士境内出生的儿童将自动获得瑞士国籍。

父亲身份认证

如果已婚伴侣双方生育了子女,丈夫会被自动登记为父亲。如果丈夫对自己是否是孩子父亲存疑,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此提出质疑。如果伴侣双方未婚,孩子父亲不会被自动登记为父亲,而必须在孩子出生前或出生后向户籍登记处申请认证。如果父亲拒绝承认孩子,孩子母亲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父亲承认。

子女抚养权

父母有权利和义务确保子女福祉 (elterliche Sorge)。其中包括诸如教育或提供生活费用。父母在子女年满 18 岁之前,是子女在法律上的代表。如果父母已婚,双方将自动获得针对子女的同等权利和义务。如果双方无婚姻关系,父亲必须首先承认孩子。然后,父母可以自愿提交共同承担子女抚养权的书面声明。这可以在当地户籍登记处随承认孩子的手续一并做出,也可稍后在该区儿童保护局(KESB) 做出。如果非婚父母无法就监护权达成一致,则由儿童保护局裁定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支持,请联系任一负责咨询机构。

生活费

即使父母离婚,双方仍有义务须继续抚养子女 (Unterhalt)。 因此,双方应当共同安排孩子的生活费用和照料。 生活费由父亲和母亲分摊支付。 父母各方是否需要支付,以及应当支付多少,取决于各自的经济状况和各自在托儿服务中应负责的份额。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,可以诉讼解决。如果一方有责任支付却不支付,另一方可以向所居住的社区申请援助。 如果有请求权,则有助于索取款项和/或要求预付生活费 (Alimentenbevorschussung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