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老金

养老金旨在确保退休人员有足够金钱维持生活。瑞士养老金体系有三大支柱:养老和遗属保险 (AHV)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(养老基金组织)和个人自愿养老金计划(第三支柱)。

养老和遗属保险(第一支柱)

养老和遗属保险 (AHV) 由国家机构运营。大多数成年人必须缴纳相关保费。对于雇员,保费直接从月薪中扣除,雇主支付一半;自雇人士或无工作人士应询问社会保险机构 (SVA) 的市镇分支机构,了解如何缴纳缴款。AHV 每月向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。养老金的数额取决于此前已支付的保费。但是,AHV 还在保人去世后,支持其配偶和子女(鳏寡孤儿年金)。每个人都会收到一张带有个人保险号码的 AHV保险卡。

企业职工养老保险(第二支柱)

退休后仅有 AHV,通常不足以维持以往的生活水平。为此,还设有针对雇员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(养老基金组织)。年薪达到一定标准,则须强制参保。保费直接从月薪中扣除,雇主至少须支付一半。自雇人士无需缴纳该保费,但是可自愿参保,责任自负。储蓄在养老基金中的钱,在老年时以退休年金或一次性付款的形式支付。在某些情况下,还可以提前支取这笔钱:如成立自己的公司、搬离瑞士、造自住房或购买自住房时。

补充福利

尽管有 AHV 和养老基金,但仍然经济拮据、难以维持生活的老年人,如果满足某些条件,也可能有权获得补充性经济福利。此类福利必须在社会保险机构的市镇分支机构申请。对于获得补充福利的人员资格,有着明确规定。补充福利的资金由纳税人承担。